匠心家居(301061)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投资权限 - 董事会有五千万元以下非股基期风险投资权限,超五千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股基期投资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通过,且特定比例董事同意[5] - 董事会单次收购资产未超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权限[5] 投资流程 - 年度投资计划由投融资部门编制、财务部汇总,分支机构同步编制[7] - 项目预选建议书需分析多方面情况[10]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多方面内容及未来三年销售预测[15] - 项目筹建小组负责多项事务[19] - 投资项目资金公司统筹,财务问题财务部门解决[20] - 投资项目筹建费用先由投融资部门支出,后转项目公司[26] 审计与管理 - 审计部负责对外投资审计并向董事会报告[8] 公司架构与管理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50%以上股权或实质控制权[28] - 分公司设立由投融资部门提预案并按制度办理[24] - 分公司总经理任免需多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24] - 控股子公司决策需服从公司部署并报公司通过[29] - 控股子公司财务人员招聘等由财务与人力部门管理[30] - 参股公司是持股低于50%无实质控制权公司[35] 考核与清算 - 分公司年度考核按制度进行,奖惩方案报总经理批准[25] - 控股子公司解散需申请,经批准进入清算[32] - 分公司撤销需申请,经董事会批准成立清算小组[37] 商标使用 - 分公司可无偿使用公司注册商标[38] - 参控股公司可依合同签订商标使用合同[38] 制度相关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40]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0] - 制度修订权属董事会[40] - 制度由投融资部负责解释[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