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30018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离职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情形[2] 离职生效及程序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由合同规定[4] - 特定情形原董事改选前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4] 离职交接与义务 - 离职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忠实义务3年内有效[6] 责任与申诉 - 擅自离职致损应赔偿,有异议15日内申辩复核[7][10] 制度相关 - 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025年8月27日发布生效[12][13]
离职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情形[2] 离职生效及程序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由合同规定[4] - 特定情形原董事改选前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4] 离职交接与义务 - 离职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忠实义务3年内有效[6] 责任与申诉 - 擅自离职致损应赔偿,有异议15日内申辩复核[7][10] 制度相关 - 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025年8月27日发布生效[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