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627.7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1527.7万股,股本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股份转让与收购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4] - 公司因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等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4] - 公司因员工持股、转换债券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股东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监事会向法院诉讼董事等人员的违规行为[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以账面值和评估值较高者为计算依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21]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制订公司利润分配等方案,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21] - 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2] 专门委员会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三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2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5][2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7] -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28]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2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内(接到通知)或45日内(未接到通知)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30] 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生效[2] - 《公司章程》修订将全文“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涉及部分字词、符号修订[31]
共同药业(300966)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