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 - 公司设立时原账面净资产按1:1比例等额折合为40,330,640股[4] -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2,648,922,855股,均为普通股[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6]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5] 股东权益 - 股东可依股份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7] - 股东可依法请求撤销召集程序等违规的决议,期限为60日[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自行诉讼[9] 担保与交易 - 单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4] 会议召开 - 年度股东会和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4]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6人)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或临时股东大会[1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50] - 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51] - 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1]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5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58]
江南化工(00222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