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300667)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必创科技必创科技(SZ:300667)2025-08-28 12:34

经营范围与章程变更 - 公司审议通过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经营范围变更后新增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等多项制造业务[2]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3] 股东股份情况 - 代啸宁认购股份20,100,1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9.41%[8] - 何蕾认购股份14,819,5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06%[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04,636,039股,均为普通股[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1]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2] - 股东对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12] 担保与审议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8] - 董事会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3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44] 公司合并分立等情况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8] - 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省级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