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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辉科技(300423)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昇辉科技昇辉科技(SZ:300423)2025-08-28 12:34

股本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6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 - 已发行股份数为497,511,290股,均为普通股[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股东权益 - 股东按股份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可参加股东会并表决[6] - 股东可监督公司经营、查阅会计账簿等,对决议持异议可要求收购股份[6] 股东义务 - 股东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9]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9] 股东会相关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5]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等,成员3名,2名为独立董事[33][39] - 战略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33]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4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2]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5] - 公司减资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