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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为世纪(688426)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康为世纪康为世纪(SH:688426)2025-08-28 12:25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康为世纪"或"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夏青律师、茹秋乐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 师")担任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 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