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000761)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对照表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对照表 1 | | | 第六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 | | --- | --- | --- | | 第六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 | 担任公司的董事: | | 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 | |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 | |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 | | 坏社会主 | 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 | 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 | | |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 | 满未逾 5 | 年,或者因犯罪 |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 | | 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 5 年; | | | | | 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 | |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 | | | | 总经理, | 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