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000761)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秘任职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聘任后需公告并提交资料[4] - 受处罚或谴责人士不得担任董秘[4] 履职安排 - 聘任董秘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董秘不能履职时代表代为履职[5] - 董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6] 制度相关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并组织制定相关制度[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2025年8月27日制定[12][13]
董秘任职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聘任后需公告并提交资料[4] - 受处罚或谴责人士不得担任董秘[4] 履职安排 - 聘任董秘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董秘不能履职时代表代为履职[5] - 董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6] 制度相关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并组织制定相关制度[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2025年8月27日制定[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