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000761)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加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以及规范公司 预算及审计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使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以 下称"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负责,审计与风 险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及重大关联交易,审核 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 核查工作。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第九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八条 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十条 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