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30094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8][9]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募集等多种报告[10] - 公司应通过深交所上市业务专区等报送并在指定媒体发布信息[10] 定期报告规定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符合条件需审计[15]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15] 特殊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30%等情况需披露[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20][21] - 公司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8]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17][25]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日常事务[29]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披露负责[33] 其他制度要点 - 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4][4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39][40] - 对外宣传文件经董秘审核签发后发布[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