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环境(300864)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三)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