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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普云农(30155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托普云农托普云农(SZ:301556)2025-08-28 11:58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责任和义务,享有相 应工作职权,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常设办事机构,处理公司有关规范运作、法 人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管理等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为: (一)从事财务、法律、秘书、管理等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二)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具有 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