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云农(30155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 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 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包括金融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金融资产投资包括: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四)委托理财。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 大利益。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 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一)对子公司投资; (二)对合营公司投资; (三)对联营公司投资; 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以下简称"所属公 司")所有对外投资活动。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