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云农(30155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浙 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 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 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 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公司与本条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本条第 (二)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经理或者半数 以上的董事属于本制度第五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者除外。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