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莱美药业(3000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莱美药业莱美药业(SZ:300006)2025-08-28 11:58

会议召开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分别在会计年度结束四月内和上半年结束二月内召开[6]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9]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4] 提案与通知要求 - 定期会议提案变更等提前七日书面通知证券部,不足七日会议顺延或获董事认可;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并获认可[18][19] 会议出席与职权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收购股份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21]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23][24] 专门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战略、审计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26] - 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有专业要求[26] 会议表决规则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一人一票[43] - 提案通过有不同票数要求[47]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50]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56] - 部分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58] - 会议可视需要录音[61] - 会议记录有内容要求,董事需签字确认[63][67] - 董事会履行决议公告披露义务,相关人员保密[69][70] - 决议由总经理实施,董事长督促检查[72]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74] - 规则制订、修改需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解释[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