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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药业(3000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莱美药业莱美药业(SZ:300006)2025-08-28 11:5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审议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0]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审议通过[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审议[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会议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发通知[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1]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5]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召集人应于现场会议召开日两个交易日前发通知说明原因[25]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4] 会议主持与计票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3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34]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结果当场公布[53]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6]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9]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等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投票与决议记录 - 累积投票制下,与会股东选举董事时有效投票权总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51] - 股东可将全部投票权集中或分散投给候选董事,对单个候选董事所投票数累计不得超有效投票权总数[5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之一,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52]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弃权,其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52] - 被责令退场股东及不具合法资格人员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52][53]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情况等内容[62]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63]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65]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等内容[66][67] - 出席或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67]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20年[67] 其他规定 - 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40]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且应无偿进行[47] - 普通决议事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58]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6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