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7月11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8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6,762,528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3,559,2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6,762,528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高人员请求起诉[24]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份可书面推荐候选董事[5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1] - 董事少于6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对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6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73]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0]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4][95] - 公司现金分红条件满足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96] - 重大投资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5000万元[97] 其他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沈国甫[127] - 宏达高科相关文件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127]
宏达高科(002144)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