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30094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下设工作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组成[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成员[15] 决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6] 职责与实施 -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2]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9] 检查要求 - 成员每年对董事和高管薪酬检查并出具报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