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融科技(30091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职权与会议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4][5]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5天通知,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16] 其他规定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7]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承担[7][11][12][19]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经讨论可参加[16]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