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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集团(002309) - 董事会秘书制度(2025年8月)
中利集团中利集团(SZ:002309)2025-08-28 11:57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四)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 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 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