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000883) -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委员三名[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批准[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特殊情况可随时[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8]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9]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2023年7月3日细则废止[12]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委员三名[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批准[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特殊情况可随时[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8]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9]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2023年7月3日细则废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