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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000883) -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
湖北能源湖北能源(SZ:000883)2025-08-28 11:57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 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建立健全风险管理 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以 下简称《工作指引》)《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推 进公司法治建设、合规管理及风险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 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