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为世纪(68842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 明 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益。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 应当及时要求归还, 并披露占用发 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1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