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为世纪(6884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公司如发生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导致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 发生变更的权益变动、要约收购、发行证券、合并、分离、回购股份事项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至少包含下列人员: 3 (18)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度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1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 幕信息的人员。 第九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 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 的人员; (5) 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 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