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30024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设立与管理 - 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全资子公司、持股超50%的子公司等[2] 人员委派 -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人员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协商、报董事长决定[6]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管理按母公司《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执行[11] 经营规划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服从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3] 交易审议 - 子公司特定交易事项按权限提交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4] 风险投资限制 - 子公司不得进行金融衍生工具或其他形式的风险投资[19] 信息管理 - 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为信息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16] - 子公司重大事项1日内报告公司证券事务部[17] - 子公司3日内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备重要文件[17] - 子公司特定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17] - 子公司按规定提供影响公司股价信息且内容需真实、及时、准确、完整[20]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可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22] - 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子公司审计工作,涵盖多项内容[22] - 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后做好准备并配合审计[22] - 子公司执行经母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决定,并递交整改报告[22]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于子公司[23] 档案管理 - 建立母、子公司相关档案两级管理制度,子公司档案报送母公司存档[25] 人力资源管理 - 子公司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考核奖惩等人力资源制度[27] - 子公司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备公司人力资源部[28] - 子公司年度结束后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并实施奖惩[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