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变更 - 公司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2362344股股份登记工作[1] - 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177730148股变更为180092492股[1] - 行权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7730148元增加至人民币180092492元[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相关职权[2]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9.2492万元,修订前为17773.0148万元[3]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表述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3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5]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或直接向法院诉讼[6] - 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在两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7]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财务资助事项须审议批准[9] 股东大会与股东会相关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披露提案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意见[1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1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8] - 董事会有权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事项[1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3名均为独立董事[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25]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7]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8]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29] - 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29] - 公司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29]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如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33][34]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1项制度修订或制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3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5项制度修订或制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34]
海博思创(688411) -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