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凌锐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4] - 公司法定股本为2000万港元,分为每股0.01港元的20亿股股份[7][20] - 公司注册为开曼群岛获豁免公司,经特别决议案批准可在开曼群岛取消注册,在境外司法管辖区注册[5] 业务范围 - 从事投资公司业务,收购及持有多种资产,可进行商品、商品期货及远期合约交易等[4][5] - 可在世界任何地方获取土地、房屋等财产或权益,提供货品、设备等业务及相关交易[5] 决策机制 - 特别决议案需获不少于有权在股东大会上表决的四分之三多数票通过,普通决议案需获股东以简单多数投票通过[19] - 类别股份持有人另行召开股东大会更改或废除特别权利,法定人数为不少于两名人士持有或委任代表持有不少于该类别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面值的三分之一[20] 股份相关 - 公司可支付佣金给认购或促成认购公司股份人士,佣金金额不得多于发行股份金额的10%[22] - 公司可通过普通决议案或董事会决定发行股份,附带优先、递延或其他特别权利或限制,不向不记名持有人发行[18] - 公司有权购买或收购自身股份等,但需股东普通决议案批准[23] 股东权益 - 股东法律责任为法律有限,有权借贷、预支或给予信贷,提供担保或保证等[6][7] - 股东可通过普通决议案在董事任期届满前罢免任何董事,并另选他人替代[70] - 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宣布股息,但不得多于董事会建议的款额[96] 董事会权力 - 董事会可行使公司除明确规定外的一切权力,可酌情为公司筹集或借贷资金等[75][72] - 董事会可委任董事为总经理等职位,也可解雇、撤换该董事[76] - 董事会举行会议处理事务,法定人数为两名董事,候补董事计入法定人数[82] 财务相关 - 公司每年须举行一次股东周年大会,须自财政年度结束时起六个月内(或港交所授权的较长期间)举行[42] - 公司须在股东周年大会举行日期前不少于21日向股东及债权人等发送资产负债表副本、损益账、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副本[113] - 股东须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委任核数师,任期至下一次股东周年大会结束,酬金由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确定[115] 其他 - 公司可接受股东及其证券持有人以电子方式传送的指示,需遵守董事会厘定的合理认证措施[137] - 公司可通过普通决议案将任何缴足股份兑换为证券,也可将证券再兑换为任何币值的缴足股份[138] - 公司清盤后剩余资产按股东所持股份已缴数额比例分派,若不足偿还全部已缴股本,股东按比例分担亏损[189][1]
凌锐控股(00784) - 第三份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