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取消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公司章程》修订,“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表述并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内容[3]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相关主体向法院提起诉讼[7][8][9][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1] 董事与独立董事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28][29]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6]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连续任职已满6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26]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27]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0]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50]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应采用现金分红[52] 制度修订与制定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修订或制定[63][64]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64] - 公司章程变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62]
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