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002671)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56456.6759万元[4] - 2025年3月3日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000724817470X的《营业执照》[4] 激励计划会议 - 2025年8月18日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0] - 2025年8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0] - 2025年8月28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0] 激励计划实施条件 - 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 激励对象名单需公示不少于10天[11] - 监事会/薪酬委员会会前五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11] - 股东大会审议时激励对象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3] 激励计划相关情况 - 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主体资格[6] - 激励对象行权资金自筹,公司不提供资助[16] - 目的是建立长效机制促业绩增长[17] - 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无损害股东利益及违法情形[18] - 符合实施条件,内容符合规定[19] - 已履行现阶段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19] - 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规定[19] - 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19] - 公司将就激励计划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