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新华(603230) -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4]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4][5]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等事务[8][9][10] - 协助董事会加强治理、制定战略、筹划事务[9][10] 董事会秘书权利与保障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履职受阻可报告[12] - 公司重大会议应告知列席并提供资料[12] 证券事务代表与培训 - 公司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2] - 候选人培训不少于36课时,后续培训有要求[14][1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