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SH:605118)2025-08-28 11:07

审计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任免,且应保持独立性[4] - 审计部履行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审计经济资料等主要职责[5] 审计工作流程 - 审计部应在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和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工作报告[6] - 审计部应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7] - 审计项目立项可由审计部负责人确定或相关部门、子公司提报批准[10] 审计检查安排 - 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7]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拟定一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核后提报董事会审议[13]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15] 审计关注内容 - 审计对外投资等事项需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13][14][15] - 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需关注存放管理、使用计划等内容[16]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需关注制度制定等内容[16] 审计其他规定 - 审计部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公司所属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5] - 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审计组成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5] - 审计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对违反制度的部门、人员,审计部可提处罚建议,内部审计人员违规经董事长批准给予处罚[23][24]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制度未尽事宜,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执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