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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之江生物之江生物(SH:688317)2025-08-28 10:56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维护公司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