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安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务部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保人 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 责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复核、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 上海之江生物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