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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力股份(002571) -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德力股份德力股份(SZ:002571)2025-08-28 10:58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 称准则)、《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指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拔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会成员是指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 聘任的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七条 提名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