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股份(002571) -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 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下简称准则)、《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或不再适合担任委员职务,经董事会同意后,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增补新的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