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发食品(603536) - 惠发食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以上董事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9]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9] 任期规定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报告要求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7]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检查并提交报告[18] 股东会会议 - 董事会收到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1] 诉讼规定 - 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诉讼[23] - 收到请求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3] 会议安排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25]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 资料相关 - 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26][27] 细则生效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