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发食品(603536) - 惠发食品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1 | 第- 一章 息 | 则 . | | --- | --- | | 第二章 选 | 任…… | | 第三章 履 | 取 … | | 第四章 附 | 则 …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 取利益。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证券交易所 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