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能源(605028)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决策、监督及专业指导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宁 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五个工作日前(不包括开会当日) 发出会议通知。 如事项紧急的,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可以随时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应当 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以专人或邮件送 达等方式进行通知。 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快捷通知方式时,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二日内未接到 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会议通知。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