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能源(605028)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 优化董事会组成,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波世茂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 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在委员内 选举,由委员会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提名委员会主 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其职责;提名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 委员代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 会指定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