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00076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职权,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有权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和财务会计机构工作汇报,获取相关报告[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生效时间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