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联科技(301618)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关联交易与资金管理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6]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为其垫支费用等[4][5] - 财务部门定期自查上报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6] 内部控制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6]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 董事会知悉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5个交易日内锁定相关股份[10]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7] - 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抵偿有要求并需评估、公告等[12] - 控股股东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会可要求赔偿追责[14] - 董高协助侵占财产,董事会可处分等[14]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造成损失可追究法律责任[1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