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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30161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长联科技长联科技(SZ:301618)2025-08-28 10:51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股份等可实际控制控股子公司[2] - 控股子公司决议及纪要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抄送公司存档[8] - 公司按出资比例委派或推荐人员,任期可调整[10][11] 财务与投资管理 - 控股子公司财务部接受公司业务指导和监督,公司定期分析报告[13] - 未经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和互相担保[15] - 项目投资按批准额控制,获批项目每季度汇报进展[17][30] - 委托理财等投资需经股东会批准[32] 信息披露管理 - 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遵守披露制度[19] - 达到披露标准的交易需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20] 审计监督管理 - 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审计,可聘外部事务所[22] - 内审部负责审计,涵盖多方面内容[22] - 控股子公司配合审计,提供资料[22] - 高级管理人员调离时需离任审计并签字确认[22] - 经董事会批准的审计意见和决定,控股子公司必须执行[22] 考核奖惩管理 - 控股子公司建立考核奖惩制度[24] - 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备[24] - 会计年度结束后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并奖惩[24] - 董监高履职不当,公司有权要求处罚并担责[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