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002547) - 内部审计制度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肃国家财经纪律,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改善 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 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春兴精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经营 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审计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公司的有关内部控制制 度,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和真实合法性进行内部审计,独立行使内部监督 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前述主体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四条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