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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信精密(3015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智信精密智信精密(SZ:301512)2025-08-28 10:50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在 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 对待所有股东。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集、 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设董 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内部机构、规范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智信精密 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深圳 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