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0]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1] - 合同额或预计合同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的合同需报告[12] 重大风险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3] 股权相关重大事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属于其他重大事项[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属于其他重大事项[16] 人员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8] 信息报告流程 -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规定时点向董事会秘书通报重大事项及进展[20]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应向董事长汇报[21] 信息报告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确保报告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4]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报送定期报告资料[24] 责任承担 - 重大信息瞒报、漏报、误报导致问题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25]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7] - 制度与国家新法规或修订后《公司章程》冲突时按规定执行并报董事会审议[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解释并适时修改[2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9]
智信精密(30151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