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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中绿电中绿电(SZ:000537)2025-08-28 10:5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28 日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与证 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指定的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 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准确 地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