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管理责任 -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2]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包括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5] 重大事项要求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时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名确认[6] 登记程序 - 知情人应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控制传递范围并核实信息[7] 档案保存与报送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0]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0]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核实并追究责任,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擅自泄露信息致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9] - 为重大项目服务的保荐人等擅自泄露信息,公司可解除合同并追责[20] - 知情人违反制度致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1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 档案记录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每份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24] 知情人类型与身份 - 知情人类型包括自然人、法人、政府部门[25] - 知情人身份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多种[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