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5]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5]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投资程序 - 公司短期投资需按程序进行,包括编制资金流量表、编报投资计划、履行审批程序等[15] - 公司对外长期投资分为新项目投资和已有项目增资,需按程序审批实施[18] - 长期投资项目应与被投资方签订合同或协议,经审核批准后投入资产[19] - 出现特定情况时,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长期投资,需经审批并做好相关工作[20][21] 投资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或控股公司,应派出人员参与运营决策并接受考核[24] - 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完整会计记录和核算,符合会计准则[25] - 公司期末应对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25] - 公司对不同情况的被投资单位采用不同核算方法,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26] - 被投资公司应每月报送财务报表,公司可委派财务总监并进行审计[26] 信息披露与制度规定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投资公司对重大事项及时报告[28] - 被投资公司应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人及部门并备案联络方式[29] - 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31]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1]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负责修订[31]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 - 需关注签订许可使用协议等事项[32]
塞力医疗(60371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