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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688191)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智洋创新智洋创新(SH:688191)2025-08-28 10:4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规定及《公司章程》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